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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朔州市邮政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03月01日 来源:朔州市邮政管理局

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新编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落实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山西省邮政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科的悉心指导下,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结合邮政管理工作实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机关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局机关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配备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具体负责我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和更新。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邮政管理局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开展宣传培训。为了拓展便民服务渠道,我局在市局门户网站设立了“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等栏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条条及时回复。同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宣传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2条,政策法规类16条,工作动态类87条,其他信息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http://sxsz.spb.gov.cn/)公开机构简介、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普遍服务、市场监管、行业统计、人事教育、便民服务、党风廉政等信息;二是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围绕工作重点,做好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结合我局自身职责和职权,主动公开涉及寄递安全、实名收寄、村邮站建设、快递服务质量、邮政业投诉和申诉、邮政行业统计等信息;二是结合我局市场监管工作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寄递渠道清理专项整治、快递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普遍服务监管等专项公共监管执法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没有接收到咨询本级本部门信息公开方面的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和支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思想认识、时效性、公开力度等方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同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调整完善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探索微博、微信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 
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定期督查、通报各科室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甄别、梳理、审查操作细则,逐步探索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同时,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我局将继续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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