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办理
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办公厅收到有关部门转来的《申请表》、《办理单》、《答复意见》、《法律审查意见》、《保密审查工作单》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各个环节办理情况进行审查。
对于各个环节办理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的,办公厅对《答复意见》进行文字校核,套用标准格式,正式答复申请人(重大敏感问题需报经银监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审签),并在《办理单》“办公厅确认办结情况”一栏中填写“已办结”,最后,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对于某个环节办理情况违反相关规定的,办公厅将相关资料退回该环节办理部门重新办理,在《办理单》“办公厅确认办结情况”一栏中填写“退回××部门重新办理”,并注明违反相关规定情况以及改正建议。
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各环节的工作。如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应当经办公厅负责人同意,并由办公厅告知申请人,延长办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原办理期限。同时,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各部门要在完成本环节任务后,直接将相关资料送下一环节办理部门签收,以减少公文在流转环节的时间。
附件:1.中国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略)
2.银监会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单(略)
3.银监会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意见(略)
4.银监会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程序(略)
5.银监会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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