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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476 公开责任部门: 公积金
公开日期: 2017-12-15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重要提示
2017年12月15日 来源:

重要提示:对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提供的资料,我中心将通过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等进行核实,如发现有利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除将所骗资金全额退还外,五年内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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