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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机制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476
公开责任部门:
公积金
公开日期:
2017-12-15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重要提示
2017年12月15日
来源:
重要提示:对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提供的资料,我中心将通过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等进行核实,如发现有利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除将所骗资金全额退还外,五年内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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