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园管字〔2017〕63号 签发人:王加焕
朔州市园林处
关于朔州市振武街绿化工程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局:
按照贵处审计报告《朔审投报(2017)59.60号》的要求,针对发现的问起,我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和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朔州市振武街绿化工程无规划许可证的问题,当时进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实地考评验收,该项目必须在最短时间实施完成相关绿化建设任务,所以未能及时办理规划许可证,我处已与规划局联系同意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完善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二.朔州市振武街绿化工程项目无初步设计,在办理各项绿化工程前期手续时,对于绿化工程没有明确要求办理初步设计的批复,审计报告提出此问题后,我处积极与市发改委联系、沟通,要求在以后项目建设中严格履行前期工作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批复。
朔州市园林处
2017年12月28日
朔州市园林处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