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以省财政厅驻太原财政监察处张培竖处长为组长的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组一行5人,对朔州市2017年省级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了为期5天的检查调研。市农机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2017年,朔州市省级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分为:农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和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项目资金为100万元,其中用于农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70万元,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30万元,平鲁区、山阴县、右玉县承担实施农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朔城区、怀仁县、应县承担实施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检查组深入到怀仁县、应县、平鲁区、朔城区的农机合作社查看了合作社的作业机具、机具台账、作业台账、银行账目等,并与合作社负责人座谈,了解合作社的建设、发展、作业情况,现场指出了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又与县(区)农机部门、财政部门交流,就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资金拨付,听取了县(区)县(区)农机部门、财政部门汇报。检查组对朔州市项目的实施给予了肯定,总体评价挺好,项目管理严格,但部分县区还存在着项目进度慢、资金兑付不足、合作社账目不全等问题。并提出合作社要建立健全银行账目,特别是固定资产要记入专账等建议。市级农机部门负责人做了表态,尽快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这次检查,就朔州市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的实施、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将会有力推动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发展,促进朔州市农机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