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5-10572 | 公开责任部门: | 朔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5-03-23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我市全面展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市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要求,3月12日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召开扩大会议,对全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会上市处非领导组印发了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处非领导组组长雷健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去年以来,市处非领导组就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特别是在去年年底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对全市投融资中介行业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金融公司进行集中整治。此次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是在去年排查和整治工作基础上的再排查、再整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处非领导组组织协调”和“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的原则,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5日开始到6月底结束。重点排查: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投资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养老机构、民办院校、房地产行业企业和高风险行业等。将排查和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和行业(主)监管部门,采取逐户排查的方式展开。此次活动共分工作部署、开展自查、工作督查、排查汇总和集中整治五个阶段。在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刑事、民事和行政手段,对发现的苗头性线索集中进行整治和打击。
雷建坤常务副市长就此次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强调:一是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处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按照《山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二是认真做好风险排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各自的任务制定方案,认真开展好风险排查,尤其是对排查中发现有大额资金异动、频繁更换法人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等手段,妥善化解风险。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对已立案的要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对苗头性隐患,本着打早打小的原则,防止风险集聚和扩散。四是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手机短信、播放动画公益短片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通过身边案例剖析教育群众,达到警示和预防的目的。五是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做好集资人员的法律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掌控群体及关键人员动态,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社会经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