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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8-01034 公开责任部门: 住建部
公开日期: 2018-04-26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开展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应用示范
2018年04月26日 来源: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发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开展智能光伏

建筑及城镇应用示范

 

  近日,工业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分为5个方面、17项工作,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开展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应用示范。

  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的朝阳产业,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动能,实现光伏智能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清洁能源智能升级及应用,6部门联合制订计划。

  计划提出,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创新驱动、产用融合,坚持协同施策、分步推进,加快提升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光伏应用,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

  按照计划,到2020年,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争力显著提升;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标准体系、检测认证平台等不断完善。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的开展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应用示范工作中,计划明确提出,在有条件的城镇建筑屋顶(政府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厂矿建筑、设施建筑等),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或引入社会资本出租屋顶、EMC节能服务合同管理等多种商业模式,建设独立的“就地消纳”分布式建筑屋顶光伏电站和建筑光伏一体化电站,促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发展。

 

  在光照资源优良、电网接入消纳条件好的城镇和农村地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旧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等渠道,统筹推进居民屋顶智能光伏应用,形成若干光伏小镇、光伏新村。积极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小型建筑、独立农舍推广“光伏取代燃煤取暖”技术应用。

 

  计划要求,中央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共同研究解决行动计划落实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结合自身职责确定年度工作目标,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地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资源投入,积极形成合力,联合开展试点示范,科学组织实施。

 

  此外,在加大资金投入方面,要发挥光伏产业市场化运营充分特点,支持建立智能光伏领域产业发展基金,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形成合作、开放、创新氛围,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多方资本促进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中央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等渠道,推动相关资源集约化整合和精准投放,加大对智能光伏产业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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