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朔州泰康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原山西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评审实施细则》等规定,朔州泰康医院通过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卫生计生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说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要加盖公章。
受理部门:朔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电 话:0349-5990166
地 址:朔州市民福东街朔州卫生大楼
邮 编:036000
朔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