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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03月31日 来源:朔州市文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朔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朔州市平朔路市建筑总公司三楼;邮编:036001;电话:6888389;传真:6888389。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朔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朔政办发[2014]42号),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信息发布、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的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 公共文化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促进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我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着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由局办公室为主抓科室,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为协办科室(单位),选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有效运行。重视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一系列办事制度,建立详细的行政许可制度,办事依据、流程等内容公开,方便了群众办事。

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针对全局人员的《条例》知识培训,接受业务指导,使大家熟悉条例,了解条例,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时,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阐述,增强了机关同志自觉公开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扎实推进。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

  提高标准,严格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为标准,按照市政府要求,继续加强政务信息按时公开,重大政务及时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我局统一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并做到及时调整更新。

  建设网站,增容扩量。为全面加大宣传,我局在2014年建设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综合新闻、组织机构、政策法规、文化市场、艺术创作、社会文化、广电时讯、文物保护、新闻出版、文化产业、木塔申遗等,2014年,我局共发布信息124条,其中综合新闻类信息53条、示范区创建类信息1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文化市场类信息1条、艺术创作类信息0条、社会文化类信息2条、广电时讯类信息6条、文物保护类信息5条、新闻出版类信息9条、文化产业类信息1条、木塔申遗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无支出与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部分文件分类不严密。

  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网站上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增加信息公开形式,方便群众文广工作的信息。

 

 

 

 

                                                                                   朔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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