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推动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92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70条;行政审批公开22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纳信息15条;《朔州日报》刊登5期。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申请公开事项。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相关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推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性。201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
(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优化公开程序和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