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1584 | 公开责任部门: | 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17-06-17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朔州市举办全市《民法总则》培训班
2017年06月17日
来源:单位信息
6月14日,朔州市普法办举办全市民法总则培训班,帮助学员掌握民法理论基础知识,提高综合职业素质,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乡镇的法治宣传教育骨干2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山西省律协常务理事、朔州市律协副会长、金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学礼进行授课。从民法典编纂的背景出发,详细解读了《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基础上的继承、改革和创新,就《民法总则》的立法原则、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进行了权威和精彩的讲解,同时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讲解过程中,并就在审判实务中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与参训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不少培训人员表示,培训讲座紧扣民法的最新发展变化,解读《民法总则》相关重要问题,内容丰富、讲解透彻,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深入理解掌握了《民法总则》的内容、框架和结构,进一步加深对民法的认识和理解,令人深受教育和启发。
本次培训不仅有利于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充分理解和适用《民法总则》,同时也是推进“七五”普法的重要举措,为《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理解与适用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