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6-01319 | 公开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6-07-04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6月28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市民政系统推进精准脱贫兜底保障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相关会议精神及省民政厅王卫东副厅长调研时讲话精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强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市民政局分管社会救助副局长、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各县(区)民政局局长、分管社会救助副局长、低保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立足实际,介绍了我市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基本情况,对齐心协力打嬴我市民政系统精准脱贫兜底保障战作出全面安排。一是通过实施兜底脱贫工程,到“十三五”末,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脱贫标准“两线合一”。二是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及时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施低保性兜底脱贫,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三是通过特困供养兜底一批、临时救助兜底一批、医疗救助兜底一批等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扎实搞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四是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快速响应长效机制,构筑社会大救助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效应,基本实现“零盲区、零重复”救助。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既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和发展问题。民政部门担负着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职责,在扶贫攻坚战中肩负着“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职能。全市各级民政系统必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脱贫攻坚作为民政系统重要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凝心聚力、统筹协调、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涉及民政职能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开展精准脱贫兜底保障工作,要精准确定保障对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强化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安排部署,抓好落实,督促推进,牢牢把握政治方针,将低保督查工作常态化,巩固和扩大2015年低保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区要积极主动作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救助准,着力推进“精准低保”、实施“精准脱贫”,“廉洁扶贫”,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精准脱贫兜底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上印发了《朔州市民政局推进精准脱贫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应县和右玉县分别对精准脱贫兜底保障工作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