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584 | 公开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7-03-10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山西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10日
来源:山西省粮食局
山西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晋粮办字〔2017〕30号
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决策、反映问题、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家粮食局要求,结合我省粮食流通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粮食政务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政务信息工作主要任务
反映粮食部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粮食局决策部署的重要情况,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重要举措、重大事件,粮食行业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突发事件和应急措施等,为上级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信息服务;宣传和交流各地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新做法、新经验、促进全省粮食行业的共同发展。
二、省粮食局政务信息载体
省局政务信息报送和印发的主要载体有:《省粮食局政务信息》、《晋粮通报》和《晋粮信息》。其中,《省粮食局政务信息》通过规定渠道报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国家粮食局办公室;《晋粮通报》印发给全省各粮食部门;《晋粮信息》为电子版,每月在省局官网专题板块发布。
三、粮食政务信息主要内容
(一)粮食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粮食局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情况,完成各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粮食部门落实的工作任务情况,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推进依法治粮情况,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抓收购、保供应、管库存、发展产业经济等中心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行业相关领域调研报告,粮食流通形势分析(包括粮食供求形势、重要时段粮食市场动态、粮食质量安全情况),以及事关粮食流通工作全局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
(三)地方党委、政府出台的促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党政领导对粮食工作的指示批示,以及党政领导关心、关注粮食工作的动态等。
(四)各地粮食流通工作中可供推广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以及工作开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粮食政务信息搜集、综合、整理和报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推动粮食政务信息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2.健全信息员队伍。各单位需明确承担粮食政务信息工作的科室,并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报送政务信息。信息员应当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粮食业务,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提高信息质量。省局办公室按季下发信息报送要点,各单位、各处室要围绕要点,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一要确保真实性。信息反映的情况真实可靠,数字准确无误,内容客观全面。二要注重时效性。信息报送及时有效,重大突发事件应迅速报送,必要时应连续报送。
4.落实报送责任。各市局、直属单位、粮油集团报送的信息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机关各处室报送的信息需处长审核确认。粮食信息原则上通过电子邮箱报送,重要内容(如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等)还需将纸质版盖公章后寄省局办公室。
5.施行考核通报机制。省局办公室每季度将对各粮食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年底将根据信息报送情况为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请各单位各处室高度重视,共同做好我省粮食政务信息工作。
五、粮食政务信息报送方式
省粮食局办公室归口管理省局政务信息工作,各粮食部门向省局报送政务信息的主要渠道有:
电子邮件:sxslsjjlxx@126.com
传 真:0351-4129767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29号省粮食局329A
联系人及电话:吴波,0351-4186108
请各单位将承担信息工作的科室及信息员等情况按附件要求填好后,于3月14日前报省粮食局办公室。
附件:粮食政务信息工作联系人
山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决策、反映问题、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家粮食局要求,结合我省粮食流通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粮食政务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政务信息工作主要任务
反映粮食部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粮食局决策部署的重要情况,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重要举措、重大事件,粮食行业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突发事件和应急措施等,为上级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信息服务;宣传和交流各地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新做法、新经验、促进全省粮食行业的共同发展。
二、省粮食局政务信息载体
省局政务信息报送和印发的主要载体有:《省粮食局政务信息》、《晋粮通报》和《晋粮信息》。其中,《省粮食局政务信息》通过规定渠道报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国家粮食局办公室;《晋粮通报》印发给全省各粮食部门;《晋粮信息》为电子版,每月在省局官网专题板块发布。
三、粮食政务信息主要内容
(一)粮食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粮食局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情况,完成各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粮食部门落实的工作任务情况,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推进依法治粮情况,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抓收购、保供应、管库存、发展产业经济等中心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行业相关领域调研报告,粮食流通形势分析(包括粮食供求形势、重要时段粮食市场动态、粮食质量安全情况),以及事关粮食流通工作全局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
(三)地方党委、政府出台的促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党政领导对粮食工作的指示批示,以及党政领导关心、关注粮食工作的动态等。
(四)各地粮食流通工作中可供推广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以及工作开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粮食政务信息搜集、综合、整理和报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推动粮食政务信息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2.健全信息员队伍。各单位需明确承担粮食政务信息工作的科室,并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报送政务信息。信息员应当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粮食业务,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提高信息质量。省局办公室按季下发信息报送要点,各单位、各处室要围绕要点,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一要确保真实性。信息反映的情况真实可靠,数字准确无误,内容客观全面。二要注重时效性。信息报送及时有效,重大突发事件应迅速报送,必要时应连续报送。
4.落实报送责任。各市局、直属单位、粮油集团报送的信息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机关各处室报送的信息需处长审核确认。粮食信息原则上通过电子邮箱报送,重要内容(如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等)还需将纸质版盖公章后寄省局办公室。
5.施行考核通报机制。省局办公室每季度将对各粮食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年底将根据信息报送情况为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请各单位各处室高度重视,共同做好我省粮食政务信息工作。
五、粮食政务信息报送方式
省粮食局办公室归口管理省局政务信息工作,各粮食部门向省局报送政务信息的主要渠道有:
电子邮件:sxslsjjlxx@126.com
传 真:0351-4129767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29号省粮食局329A
联系人及电话:吴波,0351-4186108
请各单位将承担信息工作的科室及信息员等情况按附件要求填好后,于3月14日前报省粮食局办公室。
附件:粮食政务信息工作联系人
山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