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5-00957 | 公开责任部门: | 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18-01-18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根据《朔州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保障措施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力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根据全面推进我市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需要,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贵龙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朔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统一协调任务的落实,督促工作进度。
二、人员配备
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我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按照局机关各科室职能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与各自科室相关的信息,在报领导小组审核、发布后确定专人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和维护等工作。同时,根据审批和管理权限,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布项目信息。
通过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人员数量,使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的各项工作有领导重视、有组织保证、有工作机构、有部门配合,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了充分准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任务细化表》的要求,我局建立定期检查和汇报机制,编发工作通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按计划、按步骤推进。加强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及时准确公开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求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对工程建设主体信用情况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倡导诚实守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自觉守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