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县被国土资源部验收命名为
全国首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近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正式发文,公布2014年度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怀仁县和朔州市平鲁区作为朔州市的代表在全国432个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县(市、区)中榜上有名。该县先后接受了朔州市国土资源局专项检查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初验,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验收考核,并由国土资源部官网公示,最后正式成为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这表明怀仁县在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救援“四大体系”建设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对提升县级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管理、专业技术支撑、项目经费保障、防治措施落实、规避灾害风险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该县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支持,在2012年被国土资源部验收考核成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的基础上,2014年又申报建设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县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防治责任,制定了防治规划,完善了相关制度,落实了“两案一书”、“两卡”,开展了隐患监测,落实了治理项目,预算了工作经费,开展了气象预警,进行了危险性评估,实施了避让搬迁,强化了宣传教育,加强了应急演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了快车道,达到了国土资源部规定的高标准“十有县”创建标准,即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全县近十年人为地质灾害实现了“零伤亡”。(怀仁县国土资源局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