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1424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工商局 |
公开日期: | 2018-06-06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朔州市工商局开展规范营业执照签发工作
为了解决因机构改革导致部分营业执照签发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维护营业执照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朔州市工商局对辖区内营业执照的签发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一是规范营业执照签发机关。营业执照的法定签发单位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或履行工商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营业执照签发单位和营业执照加盖印章应当一致,不得在营业执照上加盖非法定单位印章或行政审批章。
二是规范营业执照版式和记载事项。严格执行《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不得擅自调整营业执照版式或增减营业执照记载事项。
三是规范外地企业营业执照。凡来朔投资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外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的,非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试点的地区外,如果营业执照版式和记载事项与总局要求不一致的,一律不予认可。(文/卢生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