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申请公开工作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市公安局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朔州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安泰东街。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承办部门:朔州市公安局宣传处 联系电话:0349-2169054 邮政编码:036000 二、申请方式 1、填写申请表 向朔州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应当填写《朔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公安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市公安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市公安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公安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公安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市公安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市公安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