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朔州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和省财政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围绕财政预决算信息、市直部门预算信息、“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群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与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直观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举措,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及时通过市政府政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朔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将财政部门最新政策、法规、动态等内容进行公开。2016年,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86条(其中:工作动态46条,市直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340条),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14条。主要涉及内容为:财政机构有关情况,如财政局部门领导及分工、财政局职能及内设处室职责,财政市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会计从业资格审批;全市财政工作计划、规划、动态、预决算报告;财政具体业务,如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标准等;为群众办的实事进展情况等。
此外,及时了发布财政重点工作及动态,将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朔州市本级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说明、朔州市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及调整市本级预算报告、朔州市2016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等放于市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首页预决算报告栏目,同时将这些文件印发相关部门、各县区财政局,目的是全市财政干部参照执行、便于我市群众及有关部门对照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主要通过朔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实行人工答复;三是通过报纸、电视等途径进行发布。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最常用和最受欢迎。
(三)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公开情况。加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告及相关表格于5月份公开,汇总“三公”经费预算于5月份公开,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表格、汇总“三公”经费决算于8月份公开。市本级财政预算公开到类级科目,财政决算公开到款级科目。随同财政决算公开,将2016年1-9月预算执行情况也进行了公开。同时,市直160多家预算单位在也我局门户网站对2015年部门决算和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2016年底,我局尚未接到有关当事人需要对财政工作情况公开的申请。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2016年度我局未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我局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包括电脑耗材、打印复印设备等,共计1万余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预算公开观念需进一步强化,公开内容有待继续深化;此外,在推进全市财政信息公开、建立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方面,需继续努力。2017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国家和本市重点推进领域的信息公开要求。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全面、规范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领域的财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推进机制,指导市级预算部门和县(区)财政部门全面落实新《预算法》的各项公开要求。
三是适应新媒体的特点,从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出发,优化、整合政务信息发布、公共服务和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朔州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