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1211 | 公开责任部门: | 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05-23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按照“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要求,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发挥当地产业优势,坚持统筹规划,做特农业,做优环境,因村制宜搞创建,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挖掘文化,促进美丽乡村面貌日新月异。自2013年以来,我市先后启动了应县、朔城区、右玉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已累计累计投入资金2.4亿元。
一是改革创新,整合资源,注重资金管理绩效化。我市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注重落实项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资源整合,突出道路建设和村庄绿化等环境整治重点,实行建设和管理两手抓,逐步把工作重心向后期管理和维护转移,全面建立了农村环境长效保洁机制,积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了全社会合力共建的浓厚氛围。并且,引导村民通过村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投工投劳,以勤劳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使老百姓对工程建设的参与度和认知度逐年提高。
二是科学规划,保障有力,推动项目管理科学化。我市把科学规划作为美丽乡村整治建设的前提,使规划体现地域特色、传承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特征、引领科学发展,把城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村庄布局,实现城乡规划一体化,县乡政府和村委都全身心地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参与规划编制的深度,切实落实好规划配套建设项目。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化。为了改变村容村貌,全市确立了“重点建设示范村、科学保护特色村”的整治建设思路,深入推进农村连片整治,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的生态走廊,使村庄整治保持体现农村特色,确保村庄整治建设整体推进。
四是城乡融合,服务均等,实现项目均衡发展多样化。全市围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按照建设美丽乡村的理念,把村级组织战斗力强劲的、有产业支撑的优先考虑,促进了产业布局合理化、人口居住集中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并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传承优秀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把古城堡建设、历史文化遗产村庄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转化成促进农民增收的资产资本,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