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144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安监局 |
公开日期: | 2018-06-15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朔安办发电〔2018〕14号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朔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省和市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端午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小长假期间,将迎来客流高峰和各类庆祝游乐活动,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公众聚集场所事故风险加大,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增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及本单位实际,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强化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管理措施。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做好游客安全警示工作。加强旅行社和各类风景区、公园、游乐园的安全管理,督促各景区景点按照接待容量,控制游览活动和高峰时段的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各类汽车、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探险、射击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区域要落实专人现场管控,发生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旅游景区周边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对安全设施不全的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抓紧设立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三、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对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旅游沿线的交通管理,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严格车站的安全检查,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四、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景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民宿、休闲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大型公众活动监管,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严格审批制度。对未制定应急疏导方案,安全措施不到位,活动场所存在事故隐患的,要责令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公众活动场所发生火灾、坍塌和人员踩踏等事故。
五、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和事故接报处置工作,牢固树立应急值守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节日期间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信息。
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