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5-10555 | 公开责任部门: | 朔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7-02-20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拟订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负责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组织指导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的研究和交流;承办本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会务、文印、收发、信访、接待以及档案、人事、工资、经费、财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及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及法律问题的研究;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国家、省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我市修改意见的组织研究综合上报工作。
(二)行政执法监督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组织或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和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或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实行和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对重大行政执法违法问题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书和执法证件;承办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行政复议科(朔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受理、审理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复议决定意见;负责受理、审查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侵权赔偿请求,承办有关行政赔偿事宜;受市人民政府领导委托出庭参加行政应诉;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查工作;督促、检查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对县区、市直各部门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四)法律顾问办公室(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对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工作;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件提供法律咨询。
(五)法规科(科级领导职数1名)
负责市人民政府的立法工作,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反馈意见,负责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归档,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以及立法研究、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