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5-09641 | 公开责任部门: | 法制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5-01-20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市法制办公开考核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从1月30日至2月10日,市法制办按照市考核办《关于对被考核单位2011年度共性指标进行评分的通知》(朔考办函〔2012〕3号)文件要求,对全市六个区县、经济开发区、95个部门进行了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查看印证资料、对照检查、现场计分的办法,确保了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进行。 (市法制办 李玉娟)
朔城区检查节日市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元旦、春节临近,朔城区为保障公众节日期间饮食用药安全,近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刘彪,区政府副区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温素琴、王悦带领卫生、工商、食药、商务、农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先后到美联超市、百姓大药房、百老泉、城区一中食堂等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督查。重点检查食品、药品的购进渠道是否正规、食品抽检送验落实情况、索证索票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等。刘彪区长在检查中强调,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规范经营,从源头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处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过夜;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消费者也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中来,由政府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全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朔城区 宁日君)
我市开展工资支付情况执法大检查
为了确保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我市劳动保障、工会、公安、工商、住建、交通、国资等七个部门从上个月开始了支付工资执法大检查行动。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专门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由七部门的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分阶段开展工作。检查中,他们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扣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还有些用人单位虽然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因本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致使出现了工资方面的纠纷。另外有些单位也存在无正规工资表、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的现象。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检查组对用人单位提出了改正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961家,涉及劳动者8.7万人,其中农民工7.36万人;责令54家用人单位补发工资207万元,其中补发810名农民工工资187万元;责令1家用人单位补发15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07万元;责令3家用人单位补发3名职工在工伤住院治疗期间的工资3680元。目前,此项活动仍在进行中,下一阶段,市检查组将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执法情况。 (市人社局 朱平)
我市全面启动专业技术人员
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工程
日前,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启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工程,来自市直及各县(区)300余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首期培训。此次培训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岗前培训”为主要内容,培训会上,市工程系列中评委委员周利宏同志以“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为题,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工作实际,从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职责、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储备、职业道德等方面做了精彩讲座。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将知识更新培训工程作为重点工作,组织好公需科目的示范性骨干培训学习,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好本专业科目的培训学习,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竞争能力;同时,市人社局还计划每年组织全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定期体检和外出度假疗养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福利待遇水平,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市人社局 李玉梅)
市安监局组织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
1月19日下午,市安监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和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党组书记、局长白明主持会议,并对加强我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进一步做好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要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孟廷宪领学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副局长宋华传达了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
会上,党组书记、局长白明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把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理论政策水平和执政能力。三是要把干事创业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标准,大力弘扬右玉精神,提倡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之为,努力在转型跨越发展上有新作为,在保障和改善安全生产上有新作为,在创新安全监管上有新作为。四是要领导带头,党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是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到干部作风纯洁,要坚持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依法、严格惩处,把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狠抓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市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六是春节临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时刻注意加强自身的廉政安全,过一个清正廉洁的春节。 (市安监局 边善峰)
我市将启用新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
近日,按照省煤炭工业厅下发《启用2012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的通知》精神,我市将启用新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据悉,2012年版煤炭销售票分为手工票和机○打票,并采取多种防伪措施,正式启用后,合法企业尚未销售的库存煤,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就可使用新版的煤炭销售票。2012版煤炭销售票共分十二种票样:煤炭生产企业通过铁路销售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销售出省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境内销售或自用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合法的煤炭生产、建设矿井和政策性关闭的矿井在合法生产期间产出的尚未销售的库存煤,按隶属关系由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进行现场核实,履行审核手续后,可以使用2012年版煤炭销售票进行销售。建设矿井通过铁路销售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试生产与工程煤铁路专用)》;通过公路销售出省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试生产与工程煤公路出省专用)》;通过公路在本省境内销售或自用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试生产与工程煤公路内销专用)》。洗(储)煤企业销售原煤、精煤及其洗选副产品,通过铁路销售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洗、储煤铁路)》;通过公路销售出省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洗、储煤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境内销售或自用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洗、储煤公路内销)》。此外,还有外省入境煤炭在我省落地销售、上站集运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入境煤专用票)》。对查获的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由行政执法机构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后,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稽查专用票)》。 (市煤炭局 魏伟)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