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6年政府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 概述
2016年,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系列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不断健全执法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警务公开,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创新公开方式和载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运作顺畅、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求,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同时,加强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拓展工作平台。积极适应信息化多媒体时代要求,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夯实基础工作。首先,加强门户网建设,专设信息公开专栏,增设板块,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其次,开展手机信息发布,推进交通违法手机互动平台应用,推广便民短信服务、路况信息提示、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程序等,共发送短信54万余条。推进微信微博平台应用,公开信息9000余条,其中朔州交警微信平台被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评为“全国最具影响力交警头条号”。
(三)推行网上办事。针对群众办理车辆号牌需求,不断加大机动车网上选号资源公开。大力推行网上预约检车服务。积极推广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各项业务办理,全年共面签用户56900人,注册33000人,单位用户注册80条,补换领业务38笔,考试预约19万人次,违法处理1780起,提交体检证明40854人,预选号牌886幅,解决疑难问题将近3万次,发布信息400余条,用户意见反馈答复640余条。
(四)理顺工作机制。支队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信息工作职责;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办公室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和备案;建立了舆情研判分析制度,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建立了信息公开与公文运转相结合制度,建立起了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二、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我支队在政府网站部门网页栏目公布各类动态信息45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占2.8%;业务类信息431条,占94.9%;其他类信息10条,占2.2%。让社会和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关心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除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外,支队还结合公安交通管理特点,在门户网通过其他专题形式对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问题等进行及时、集中发布,如就群众关心的全市各地路况、黄标车淘汰、权力清单工作等及时进行公布。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支队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包括与朔州日报合办交通安全宣教专版;与朔州电视台开通FM93.7朔州交通音乐广播,强化主流媒体信息发布,在传统媒体发布信息3000余次。同时,进一步加大新媒体宣传。全市各级公安交警积极开通政务微博,全年累计通过“双微”平台发布信息9000余条。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支队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部署。加强了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了保密审查,完善了基本工作制度,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16年,支队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高,组织推动力度还不够大。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部门、个人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和方式还不够明确,工作落实比较被动。
3、信息公开内容不到位。具体体现在公开内容单一,仅限于机构职能类、工作动态类。
4、学习和培训教育少,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对相关规定了解掌握不够准确,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
(二)2017年,我支队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努力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1、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坚持依法公开、方便群众原则,有组织、有目标地开展工作。
2、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3、强化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依法进行全面公开。突破公开内容单一的弊病,争取向其他形式领域拓展,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4、积极创造条件选拔专兼职技术人员。定期开展信息专职技术人员培训活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而提高专职技术人员专业素质,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5、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6、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项目清理,查漏补缺,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全面。
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