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28 | 公开责任部门: | 朔州市交警支队 |
公开日期: | 2018-01-05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为积极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效净化全市道路交通环境,10月27日上午,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市集中整治黄标车、老旧车及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动员部署视频会。支队班子成员和各直属大队、各部门责人在支队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县大队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祝启堂副支队长宣读了《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集中整治黄标车、老旧车及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专项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全市交通领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武良支队长就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工作作了进一步强调:一是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治理力度。对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定时统计后在《朔州日报》向社会发布公告牌证作废,并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办理公告牌证作废业务。严格查处报废黄标车上路行驶,确保不能有一辆“公告牌证作废”重点车辆上路行驶。将“公告牌证作废”重点车辆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严格路面查处,一经查获,迅速核实车辆检验、报废情况并与车辆登记地沟通联系,属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黄标车及老旧车,严格依法处罚,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二是严格查处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依法严管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实施综合治理,采取包线包路段,流动检查与突击查处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查处货车、工程运输车、运煤车等车辆超限超载、不加盖苫布、路面抛洒等违法行为,对不加盖苫布、抛洒、加高栏板等违法为以及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加强对高污染燃料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支队市区建城区五个大队抽调专门警力成立缉查分队对运输高污染燃料车辆进行严格管控,坚持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缉查行动,从严惩处闯禁行,以严管高压的态势大力震慑运输高污染燃料车辆进入市区建城区。同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取缔禁煤区内所有散煤销售点,最大限度减少冬季取暖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四是加大宣传告知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沿路电子显示频等大力宣传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补贴发放等相关政策,每半月通过朔州日报“交通安全宣传专版”公告牌证作废黄标车及老旧车。对散装、流体物料运输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驾驶人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敦促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货运车辆核定载重值进行运输,对易抛洒货物注意遮挡、覆盖到位,确保安全运输、文明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