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
一、基本情况
朔州市通用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位于平鲁区向阳堡乡钟牌村,建于2009年5月,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40万立方米混凝土。2010年7月开始试运行,2010年8月2日朔州市平鲁区环境保护局对朔州市通用混凝土建设项目登记表予以备案。2010年10月3日朔州市平鲁区环境保护局以平环函管[2010]第37号文对朔州市通用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出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该公司建有JS2000型搅拌机2台,控制系统一套。主要生产原料为水泥、砂子、石子、粉煤灰等,原料堆场建有防风抑尘网。厂区配套建有水泥罐车冲洗车间,用来清洗运输混凝土罐车,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二、调查情况
经平鲁区环保局执法人员2016年6月29日现场调查发现: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有外排现象,同时未闻到有刺鼻性气味。
2、该公司固体废料倾倒于厂区南荒沟内,未发现倾倒在田地里。
三、处理情况
针对该公司将固体废物倾倒于厂区南荒沟内的违法行为,平鲁区环保局于2016年7月1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环罚字[2016]007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万元。
四、回访情况
平鲁区环保局上报,因工作人员于2016年7月15日上午10时多次拔打举报人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于2016年7月20日采用短信方式告知举报人处理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责成平鲁区环保局对朔州市通用搅拌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力度。责令该公司对倾倒于厂区南侧荒沟内的固体废物立即进行清理,并后续上报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及整改情况。
朔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日
抄送:平鲁区环境保护局